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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一养猪场赊欠饲料30多万 拿猪抵债

发布时间:2021-01-22 16:19    作者:.    来源:横七竖八罩    查看:
  1月17日,信丰县某养猪场外,不远处猪栏中不时传来几声猪叫,一队身着“强制执行”制服的法院执行干警严阵以待,身旁两辆运猪车已经消杀完毕准备装猪上车,如此兴师动众,到底是为了何事?
  赊账不还钱,以猪抵债

  原来是施某某开办了一生猪养殖场,“赊账”购买猪饲料,因未按时还款付息,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偿还,被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01、赊欠饲料款30余万,逾期未还被告法庭

  2018年12月,施某某因进货需要向银行借款30万元,申请执行人赣州某畜牧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该借款做担保。

  借款合同到期后,因施某某未能按时还款付息,银行要求施某某归还借款及申请执行人赣州某畜牧有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申请执行人赣州某畜牧有限公司向银行履行了担保责任,归还了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1万余元。

  之后申请执行人赣州某畜牧有限公司向施某某追偿垫付款,协商未果,遂将施某某告上法庭。2020年5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施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申请执行人垫付款31万余元。

  02、拒不还钱当“老赖”,法院执行“以猪抵债”

  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多次上门向施某某索要垫付款,但都被施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1月16日,信丰县人民法院开展“春节前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集中对未结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其中就包括了施某某案。
  1月17日,执行法官来到了施某某的猪场,通过对施某某家及其养殖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查实猪场仍饲养不少生猪,通过协商,最终双方决定,施某某以20元/斤的单价将生猪进行抵债,约抵90头生猪。

  03、“以猪抵债”受阻碍,摸黑转账执结快

  经过一上午的调解沟通,下午申请执行人便开始调车辆、跑检疫、做消杀,6点左右准备将生猪运走抵债。
  哪曾想,此时一名自称是猪场股东的吴某,突然来电表示拒绝装猪,自己正在路上,等他来后再协商。经过1小时的等待,吴某到达猪场时已经是晚上7点。执行法官首先向其介绍了案件情况,并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无权阻碍执行。
  吴某了解具体情况后,向执行法官请求再给其2个小时,自己要组织猪场股东进行协商,争取以现金方式支付申请人的垫付款。

  为使该案顺利执结,执行法官一行在寒冷的黑夜中继续等待了2个小时,终于在晚上9点,该猪场的股东们达成了协议。
  黑夜中,执行法官打着电筒,终于顺利执结施某某2件买卖合同案共计33.8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另一起罚金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飞现在是该猪场的员工,且该猪场还有几个月工资未发放到位,执行法官遂要求猪场配合支付5000元工资折抵罚金,至此李某飞罚金案也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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